三星:一个成长于亚健康环境的韩国品牌

日 期:2008-5-9 14:53:03    来 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 者:高松

  三星之病因何而起

  是谁造就了三星的“阿喀琉斯之踵”?则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家族制”往往容易成为最明显的替罪羊。然而,世界最大的沃尔玛公司正是由沃尔玛家族所控制与经营,沃尔玛公司至今保持着良好、健康发展,并建立了阳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大部分沃尔玛家族成员仅仅是沃尔玛公司的股东而已。可见家族制并不是造就三星“阿喀琉斯之踵”的罪魁。

  笔者认为,韩国政府是成就了三星、也留下了三星“阿喀琉斯之踵”的人。

  韩国政府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为迅速发展韩国经济,选择了工业导向、出口导向和大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战略。该战略的核心在于韩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扶持与促进大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制定详细的经济发展目标,建立专项产业政策,如为集中力量发展重化工业,韩国政府先后制定了“钢铁工业育成法”、“汽车工业保护法”、“电子工业振兴法”等专项产业政策;二是对重点发展产业进行规划及扶持,对于产业发展重点的选择和产业的组织结构给予了强有力的干预,例如,为解决汽车工业发展初期存在的“散、弱、小”的问题,形成规模经济,韩国政府强制国内十几家汽车制造企业合并成现代、大宇和起亚三家厂商;三是以举国之力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使之迅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规模化企业,韩国商工部根据出口实绩、企业资本金、出口主导商品、主要出口国家、分支机构等方面的条件,确定了三星等13家集团为综合商社企业,并提供贸易行政支援、财政金融政策支援和情报支援;四是实行保护民族工业的对外经济政策,严格限制外国直接投资。

  上述战略使得韩国成功培育了包括三星、现代、大宇、LG等一批世界一流的大企业集团。可以说韩国经济的发展史,实际上是一部大企业集团的发展史。财力和资本的集中和大企业集团的发展,使韩国有能力在短期内进行集中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促进了钢铁、造船、汽车、电子、化工等国家支柱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产业。

  如前所述,韩国政府就像慈母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保护、宽容、溺爱以三星为代表的大企业集团。然而,溺爱的代价是巨大的,伴随韩国经济迅猛发展的,是韩国市场经济生态环境的沦落及商业伦理的丧失。政府的溺爱既成就了三星等企业巨人的辉煌,也为这些企业巨人留下了“阿喀琉斯之踵”。

  韩国所谓“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其本质是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在这一市场经济制度下,经济的运行更多靠政府操纵而非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企业要生存与发展,就必须更多靠维护和发展与政府的特殊利益关系,获得政府的全力支持,而非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游戏法则,努力培育与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在这一市场经济制度下,法治、规则、契约等市场经济的基石被摒弃,公平、诚信、阳光、透明等基本价值观遭到漠视,政商勾结、黑箱操作、腐化堕落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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